自由投槁:最低工資以外

作者:楊建倫


        最近就有關最低工資制的討論非常熱烈,贊成者認為最低工資既可保障低收入群的基本生活水平,又有拉近貧富懸殊的效果。此政策特色,是將工資拉高以配合生活水平,然而在此工作職位求過於供的社會背景下執行,受惠人數實教人質疑。故此本人從拉高工資的相反方向,即降低生活水平的支出,提出三個方案,盼可舒緩現在沉重的社會問題。

        方案一是放寬小販管理(現在小販管理隊的巡邏時是上午六時多至晚上十一時多,實在太嚴苛了),在七十年代及八十年代初,小販是很多公共屋?的生活一部分,早上八時前及晚上五時後,小販們蜂擁而出售賣各種貨物。小販的存在有四個好處,首先,小販為非技術性勞工提供一種賺取生活的途徑,隨?正途工作的學位化,低學歷社群面臨嚴重的失業問題,如15至19歲青年便有27%沒有工作,若長期失業,一部分可能需要政府的援助而成為「懶人」,而另一部分可能從事非法活動涉足高風險,謀取高回報。兩者將對香港社會帶來不輕的財政及治安問題。第二,小販售賣貨品一般以平取勝,但求短時間內將貨沽清,對消費者而言,可減低生活開支。第三,可給予中小期企業一個散貨的場地,小販正好提供這選擇。「跳樓貨」的速銷,有助小企業加快資金的運轉,減省倉務及貸務的開支。第四,縱然小販影響商響商戶的生意,卻可減低租務上升的壓力,減緩因租金上升而帶和的通漲問題。在現今經濟環境,通漲會令小市民百上加斤。


         方案二是政府多建些不求華美,只重實際的公屋。過去二十年,隨著香港的經濟發展,公共房屋興建亦越重美觀,單位越來越大。然而對於許多一家數口,租住於百來呎斗室,每月卻要二千多三千的小家庭而言,一間二百來呎,有獨立廚房廁所,月租數百至一千的居所已是心滿意足。政府不應只顧推銷自置物業貸款而忽略低收入家庭對住屋的需要,這類房屋的興建不大影響樓市,從而衝擊香港的金融體系,卻可減少赤貧的人數。

         方案三是多鼓勵社區互助組織,正如新近在東區推行的新移民互助計劃,全職父母可免取子女獨留在家的憂慮,而待職人士既得兼職的補助,又可對社會作出貢獻而增加歸屬感。政府的角色只是提供地方與適量支援,提升民間社會的互助力量。

        香港是一個六百萬人的社會,不是一家企業,不會因為一兩單鉅額交易而全民受惠,小市民需要的只是蠅頭小利,簡單的生活開支,正如王家英和王卓祺的《香港社會福利狀況評估的研究》所言,普遍香港人仍秉持?自求多福的心態,望港府的政策,在大有為的同時,不忘多點小方便給低下階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