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綜援的檢討報告弄得滿城風雨,本文試圖搜集一些客觀資料,看看綜援是否真的養懶人?
要了解整套綜援制度,除了探訪社會福利署的網頁外,還有一份名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指引的公開文件,可供市民於社署社會援助辦事處內細閱。但這份文件似乎被政府刻意隱瞞,並沒有列入檢討文件附錄之內。如果細心看看,你會發現綜援制度根本不如大家想像般理想,請看看以下一些事實:
回頭再看看現在削減綜援的建議是否合理。社署在報告中的附件三,揭示了現時低下階層人士的狀況,他們平均每月工資只介乎於4000至8000元,又在附件四突顯非綜援家庭的每月平均收入是極低,連社署在九六年綜援報告中訂立的,最基本生活水平金額也達不到。現在社署不但不打算協助這些低收入人士或家庭脫貧,更以他們現時取得的低微薪金,比對社署在九六年定為最基本生活水平的綜援金,藉此提出削減綜援金的方案,這不但使社會中應該受到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,並逼使領取綜援的貧困人士赤貧化,走向絕境。
社署把一些實報實銷的津貼如眼鏡費,書簿費,電話費等取消,同樣是刻薄的做法,這會使不足的基本金額更加不足,令綜援人士生活更加困難,而且這些津貼是實報實銷的,跟本無從欺騙,所以實在無理由扣減。
逼令單親家庭家長在年幼子女十二歲時出外工作也不大恰當,因為一個十二歲的小孩正是初中階段,需要適應新的學習生活,這個時候是極需要家長照顧的。正如政府的宣傳片所說:「子女好與壞,在乎溝通與關懷」,培養子女成才其實是一份極神聖的「工作」,怎會是懶人?現在政府在沒有足夠托管服務的情況下逼令家長出外工作,他們必定承受工作與家庭雙重壓力,所產生的家庭及青少年問題,肯定要用更高的社會成本去解決,實在得不償失。
社署不時強調有濫用綜援的個案,傳媒也不時報導一些新移民帶著一個個小孩,不能工作要等待社會救濟,凡此種種都使社會人士歧視領取綜援人士。但筆者認為要解決這些問題,社署應該加強調查及監管工作,香港更應爭取有自己的移民政策,自己審批有質素的大陸移民來港,而不是向其他綜援人士扣帽子,使他們成為大罪人。
筆者感到在金融風暴後,一些一直得不到政府幫助的低下階層人士,及在金融風暴中損失慘重的中產階級,對在風暴中沒有受影響的綜援人士都有一種敵視態度,總覺得減減他們的幅利會公平一點。但在經濟不理想的情況下,甚麼自力更新可能只是風涼說話。現在社會因綜援問題變得更加分化,特首說的愛心社會都變成了空談。
希望政府檢討綜援時,不要只想著省錢,而是檢討資源如何更公平的分配,杜絕濫用情況。一些有工作但收入低的人士,應該同樣給予一定程度的幫助,這樣才可鼓勵就業;對失業者應該加強訓練,提高他們的生產力,並鼓勵僱主聘請他們,使他們可以賺取支持他們生活的工資,而不是逼使他們接受極低工資的工作,令資本家成為最後嬴家。
註:本文資料來自多篇蘋果日報自由講場的專題評論